有媒体报道称东莞某女子拒绝在公司哺乳遭解雇,确实,众目睽睽之下谁愿意脱了衣服喂孩子,公司这么要求确实有点不地道。
在东莞某公司上班的吕小姐因为孩子喂奶的事与公司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公司竟然将她给解雇了,那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孩子还小而吕小姐产假也休完了她不得不在上班的时候抽空回家给孩子喂奶,但是公司却看不过眼要求吕小姐不得回家必须在公司哺乳,而且设置专门的哺育室,但是吕小姐觉得在公众场合撩起衣衫喂奶极奇不雅便拒绝了,最后吕小姐与公司闹翻,最终吕小姐遭到了公司的无情解雇。

女子拒绝在公司哺乳遭解雇这样的案例在中国相信不长少数,那么又有几个能真正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权益都应该引起大众的重视,懂得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很重要,看看中国乱象,再看看人家俄罗斯4年的产假,云泥之别啊。
这还有天理吗?吸血鬼公司,这是要榨干劳动者剩余价值呀,公司老板为何这么没有人情味?
被解雇后的吕小姐愤愤不平,最终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胜诉判决公司赔偿吕小姐47838元。
女子拒绝在公司哺乳遭解雇作为用人单位不能没有人性,连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这不是为难人家吗?孕妇们又如何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叫?女子拒绝在公司哺乳遭解雇谁之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