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件将年仅17岁的幼儿园保姆钱仁凤送进了大牢;而如今云南幼儿园投毒案重审,法院还了钱仁凤一个清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

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案13年后重审翻案
2002年2月22日云南省巧家县一个叫朱梅的老板所开设的私人幼儿园“星蕊宝宝园”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件,1名2岁男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另有两名儿童经抢救脱险。
根据巧家县公安局法医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他们在“星蕊宝宝园”厨房内存放的大米、酱油、猪肉、米线、面条、维他型豆奶粉、食盐、味精、辣椒面等食物中均检出“毒鼠强”成分。
当时警方认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
投毒案事发后7个月,昭通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在判决书上,法院认定,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钱仁凤在“星蕊宝宝园”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导致侯磊中毒身亡,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因钱仁凤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5年5月4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同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5年9月29日在时隔13年后,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杨柱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在庭审结束时,主审法官表示,由于该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将提交审委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21日下午3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钱仁凤无罪。
法院认为,本案是否系毒鼠强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合理怀疑,宣判认定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判定钱仁凤无罪。


